致家长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我校正在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在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如: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孤儿、残疾学生等。
二、申报及认定程序
学校告知→有需要的学生家长于9月17日前来校填报《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交证明材料→学校核实情况属实并经资助工作小组会议通过→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公示→在资助系统做“困难学生认定”申请。
三、补助标准
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小学每生每学年500元(分两学期发放,每学期发放250元),中学每生每学年750元(分两学期发放,每学期发放375元)
四、咨询及办理
南校区:东二楼 刘老师020-85532158
东校区:东一楼 江老师020-85269972
广州市天河区同仁实验学校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