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您好!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我校正在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在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持有建档立卡、残疾、低保、特困户、孤儿、因公牺牲警察子女等证的可申请。
二、申报时间及资料
1.截止时间:2025年2月26日
2.所需资料:请家长带齐相关有效证件(①户口本;②家长身份证;③建档立卡、残疾、低保、特困户等中的一种)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到学校申请。
三、补助标准
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小学每生每学年625元(分两学期发放,每学期发放312.5元),中学每生每学年750元(分两学期发放,每学期发放375元)
四、咨询及办理
南校区:东二楼 刘老师18011891375
东校区:东一楼 江老师18142815719
广州市天河区同仁实验学校
2025年2月25日